用14元买袜子的收银票据换得11680元的黄金项链,四川省三台县石安镇的妇女杨某还真敢做。在巡警、售货员和群众齐心协力之下,杨某被挡获。近日,杨某被移交至城北派出所,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10月31日下午1时许,33岁的杨某来到长兴街某商场转悠。在一首饰柜台前,杨某看中了一款黄金首饰,上面标价11680元。杨某叫售货员将首饰拿出来,放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,不时向售货员问东问西。十分钟后,杨某告诉售货员,决定买下这款首饰。于是,售货员就给她开了一张票据,让杨某到收银台交钱。
拿到票据后,杨某并没有直接去收银台,而是走到一处卖袜子的摊点前花14元钱买了一双袜子,然后来到收银台付钱,收银员给杨某出具了买袜子的票据。拿到买袜子的收银票据后,杨某再次来到首饰柜台,售货员拿到票据后,没有仔细察看,就将那款黄金首饰交给了杨某。
几分钟后,售货员清点收银票,突然发现刚才那张票据不对。她立即冲出商场,追赶杨某。这时,市巡警一大队民警正在此巡逻,发现这一情况后,立即将杨某拦下,才避免了这场骗局“得手”。